瀝青閃點儀閃點與燃點的區(qū)別
一、指代不同
1、閃點:在某種油料和空氣接觸形成混合氣體之后,這種氣體被火焰接觸發(fā)生閃火并燃燒的低的溫度。
2、燃點:讓一個物體的表面起火并且能讓它在離開火源之后持續(xù)燃燒一段時間所需要的低溫度。
二、特性不同
1、閃點:物質的閃點愈低,就愈容易被火苗點燃引起燃燒,火災的危險性就愈大。
閃點是可燃性液體貯存、運輸和使用的一個安全指標,同時也是可燃性液體的揮發(fā)性指標。
2、燃點:氣體、液體和固體可燃物與空氣共存,當達到一定溫度時,點火能強的著火快,較弱的點火源要求較長的暴露時間。
燃點是指使能夠進行放熱反應的物質達到迅速燃燒狀態(tài)的過程。
瀝青閃點儀適用于按GB/T3536--83《石油產品閃點和燃點測定法(克利夫蘭開口杯法)》測定除燃料油和開口閃點低于79℃的產品以外的一切石油產品的閃點和燃點,也適用于標準IS02592—1973《石油產品閃點和燃點測定法(克利夫蘭開口杯法)》。瑞中亞試驗儀器
技術參數:
1、工作電源:AC 220v±10%,50hz
2、加熱裝置:石英管電爐加熱,無明火,防爆,功率0~600W連續(xù)可調
3、劃掃裝置:自動掃劃
4、溫度計:-6~400℃,分度2℃,技術條件符合石油產品試驗用液體溫度計技術條件GB/T514的規(guī)定
5、點火裝置:
引火源:煤氣(或其它民用可燃氣,下同)
噴口孔徑:0.6~0.8毫米
6、環(huán)境溫度:-10℃~50℃
7、相對濕度: ≤85%
8、整機功耗:不大于650w
9、外形尺寸:500×400×300mm
10、電源電壓:22